让自己变成一个思想的行者,永远可以创造可能。
书名:《洞穴奇案》 作者:萨伯 今日主讲:熊浩 主讲人简介:复旦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熊浩的哈佛经典谈判术》主讲人,哈佛谈判项目中方专家。 01 听前思考
我们为什么会一而再地被强有力的观点说服? 在复杂的现实处境面前,法律的文本是否还有强烈的指导性和可行性? 法律跟正义之间是否存在我们误解的间隙?
02 书中金句
我们所要判断的两件很简单的事:第一有没有故意;第二是不是剥夺了他人的生命。这两个事实不言而喻。法律就是法律,它没有规定任何例外。
法律的运作,只有在文明状态才有效,而在自然状态是失效的。吃人的场景明显是在一种脱离的社会的,充满动物性的自然状态。
饥饿不是盗窃的理由。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的正当理由,那么它怎么可能成为杀人的正当理由呢?
民意调查显示超过9成的民众倾向宽容地判决洞穴奇案中的食人者。司法的判决应该考察民意。我们作为司法的判断者,我们的年龄越长,我们离常识的判断也越远。
03 精华笔记
一、 故事梗概:一个充满了阴郁、恐怖气息的杀人故事。 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为了生存,大家约定抽签吃掉一人,牺牲一个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提议人,不过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它四人执意坚持,而最终的结果恰好是威特摩尔被抽中。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 这个杀人故事之后所引出的讨论和思索,可以贯穿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
二、假象公案:反映20世纪各个流派的法哲学思想。 这是美国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提出的假想公案,富勒还进一步虚构了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这一公案后来成了西方法学院学生的必读文本。1998年,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写出了的判决意见。本书兼收了富勒和萨伯两人共十四个观点,借以形象地反映了20世纪各个流派的法哲学思想。 当四个吃了人的年轻人面临审判之时,来自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却引述了彼此间截然不同的多种观点。
三:背后深意:让自己变成一个思想的行者,永远可以创造可能。 法律是否有例外?法律是否在文明状态才生效?法律是否应该借助于常识的判断?……这种种观点的交叠当中,我们被推上了思辨的山峰。这种思辨的方法是对新的角度和可能性,所具有的勇敢而智慧的发现。 观点的跳跃和反复,会给我们带来启发的快感。这与谈判中的“reframe/重写”如出一辙。同样的案例充满了多元的结论。
让自己变成一个思想的行者,永远可以创造可能。